吃瓜网:2017二建建筑工程知识:体育馆(场)电气照明规定


发布时间:

2025-08-07 21:35:24

体育设施照明应优先考虑采用金属卤化物灯具和高显色性高压钠灯。此外,对于直接配光的照明设备,应配备格栅,并且还应附有灯具安装角度的指示装置。

比赛场地的照明需求应考虑使用上的多样性。室内场地可以采用高效率的光源和结合宽光束与窄光束的灯具布局,或者选择非对称配光的灯具;室外足球场则需使用窄光束配光的泛光灯,确保峰值光强与峰值光强夹角不超过12°,并且要有效管理眩光、阴影及频闪现象。

室内排球、羽毛球、网球、体操等项目的场地照明,建议使用侧向投射的光源;至于篮球、手球、冰球等运动,则应在场地上方进行均匀的灯光布置,并辅以侧向投射照明。侧向投射照明的灯具,其最大光强射线的角度与场地水平面应至少保持45°以上。在场地照明的最外围,应选择具有窄光束配光的灯具,其中峰值光强与峰值光强之间的夹角不宜超过15°。

室内天花板与墙面反射率应超过50%,地面则适宜在20%左右,并且需要选用哑光装饰材料。在综合体育馆内,照明系统应采用可调节亮度的技术,并配备多种适用于不同比赛需求的灯具配置。

室内拳击、摔跤、柔道等运动场地的照明,应选用能够有效吸收辐射热量的灯具。

在室内游泳池使用直接照明时,需确保光源的投射角度不超过50°,并调整至该角度范围内的亮度。此外,还需保证天花板的反射率超过60%,而墙面反射率不得低于40%。若采用间接照明,则必须配备水下照明设施。

室外游泳池的侧面照明设计,应确保光源发出的最亮光线与池边最远点及池面的夹角保持在50至60度之间。

综合性大型体育场在照明设计上,推荐采用光带式布灯,或者将光带式布灯与塔式布灯相结合,形成一种混合式的照明布局。

两侧采用光带式布灯设计,灯桥上的布灯长度应超过球门线(底线)10米以上;若存在田径比赛场地,每侧布灯的总长度则不宜少于160米,或者可以选择环绕式分组布灯方式。此外,泛光灯的最大光强射线与场地中线的夹角应控制在25°,而与场地最近边线(足球场地)的夹角则应在45°至70°之间。

在布置四角塔式布灯的灯塔时,其位置应选择在球门中线与场地底线形成15°夹角,以及半场中心线与边线形成5°夹角的两条线相交后的延长线所围成的区域内。同时,建议将灯塔安装在场地对角线的位置。此外,灯塔最底层灯组与场地中心及场地水平面之间的夹角,应保持在20°至30°之间。

室外足球训练场所可以设置两侧的多杆塔式照明设施,灯杆数量可为4、6或8根,且其高度应保证不低于12米。对于泛光灯,其最大光强射线的角度,从场地中线到水平面的夹角不宜小于20度,而从场地最近边线到水平面的夹角则应控制在45度至75度之间。在采用6根灯杆的配置时,此角度范围可调整为45度至60度;而在使用8根灯杆的配置时,角度范围则为60度至75度。灯杆应在场地两侧均匀布置。

比赛场地的关键摄像区域,其水平照度的最小值与最大值之比不宜低于0.5;垂直照度的最小值与最大值之比则不宜小于0.4;而平均垂直照度与平均水平照度之比也不宜少于0.25。

体育馆的观众席在垂直方向上的光照强度不应低于场地本身的垂直光照强度,且这一数值至少应为场地垂直光照强度的0.25倍。

训练场地在水平照度的均匀性方面,其最低水平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不应超过1比2;对于手球、速滑、田径等特定场地,这一比例可以放宽至1比3。

足球与田径两项运动共用的户外场地,必须同时达到足球赛事及田径赛事的照明标准。该场地的照明光源色温应控制在4000至6000K之间。此外,照明光源的显色指数应不低于65。

若游泳池配备了水下照明设施,必须安装安全接地等防护措施。设计此类照明时,可参考以下标准:

室内:1000~/m2(池面)

室外:600~650lm/m2(池面)

水下照明灯具的安装高度应设置在水面下方0.30至0.50米之间;同时,灯具之间的距离在浅水区应为2.50至3米,而在深水区则宜为3.50至4.50米。

7、对于彩色电视实况转播照明可根据下列原则进行设计:

(1)光源的色温及显色指数应符合规定。

场地设计时应优先考虑垂直照明,检测时应选取场地区域地面以上1米处的位置;而垂直照度的测量方向则应尽量与场地边缘保持平行。

8、体育馆的疏散通道和疏散门宜设置灯光疏散标志。